采集孙杨血样“官员”被曝光 违规执业无证书(组图)

奥运冠军孙杨的听证会延期,但最晚不超过十月底。随着时间的临近,孙杨在社交媒体上二度发声,并感慨“有话不能说,不能把真相公之于众。”事件的背后,有很多细节值得推敲,所谓“血检官”的身份也浮了水面。



“血检官”究竟是谁?

一名叫“林黄芬”的人在2017年12月发表过一篇血液相关论文(附截图1)。论文下标注的“作者单位”,系上海市杨浦区某医院。

FINA判决书早就曝光过血检官名字

在长达59页的国际游泳联合会(FINA)判决书中,在第四部分4.5,即第6页倒数第二段,明确记载了这名血检官的名字。

原文是这样的(附截图2)。

原文的意思是:林黄芬(音译,原文为Huangfen Lin)担任IDTM血样采集助理(所谓的“血检官”),她于2018年9月4日参加了样本采集过程,也就是这次药检。


“血检官”未能提供合格证书

根据FINA判决书中的阐述,在药检当晚,作为“血检官”的林黄芬(音译)仅向运动员提供了2009年由浙江省颁发的《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证》,而并没有携带《护士执业证》,也没有提供血检官证或任何的授权实施血检的文书。

根据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)第二条规定,未经执业注册取得《护士执业证》者,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。

而世界反兴奋剂条例《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》第5.3.3条则规定:样品采集人员应该有由样品采集机构提供的官方文件,证明他们有权向运动员采集样品,例如来自检测机构的授权书。检查官们必须携带包括姓名及照片信息的补充证明文件(例如来自样本采集机构的身份卡片)以及该证件的有效日期。


违规异地执业

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《护士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“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”“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”“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”在本机构从事护理活动。《护士条例》第九条则规定,护士变更执业地点的,应该向拟执业地卫生主管部门报告。

护士执业证书有五年一审核的说法。持2009年浙江省颁发的《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证》的这名“血检官”,有可能证书已经过期。


主检查官隐去姓名

作为临时被主检查官喊去“帮忙”的“血检官”林某,其名字(Huangfen Lin)在判决书中写得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,但主检查官却隐名埋姓了。

在FINA判决书对主检查官的阐述中,通篇找不到主检查官的名字,但明确记载了其“要求在最终裁决中不透露自己的身份”,也就是说,该检查官是主动在判决书中隐名的(附截图3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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